一、意義作用類
1.中國公務員制度的意義
有利于提升治國理政的水平;
有利于促進廉政建設;
有利于機關人事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和和法制化。
2.明確權利與義務的意義
有助于明確公務員與所在機關的法律關系;
有利于形成一支穩定、髙效、廉潔、優化的公務員隊伍;
有利于提高機關公務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3.建立健全錄用制度的意義
有利于為機關選拔一批髙素質優秀人才,提高政府治國理政的水平;
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加強機關的廉政建設;
有利于激勵人們積極進取,奮發向上,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4.職務任免的作用
合理選拔使用公務員的重要制度保障
實現公務員職務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措施
明確公務員崗位職責的重要途徑。
5.職務升降的作用
保證職位獲得合適人選的主要途徑
形成有效競爭激勵機制的重要手段
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的重要保障
維護公務員系統穩定的有效機制
6.聘任制的作用
一是降低機關用人成本,提髙政府行政效率
二是健全機關用人機制,促進公務員制度進一步改革
三是拓寬公務員權利救濟體系。
7.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的意義
為公務員管理的其他環節提供了依據;
有利于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公務員提高自身素質、改進工作績效。
有利于發揚民主,完善對公務員的監督機制
8.培訓的作用
公務員培訓是培養公務員正確政績觀的重要保障。
公務員培訓是提高公務員科學素質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
公務員培訓是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途徑。
9.建立健全獎懲制度的意義
有利于完善公務員制度體系;
是保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落實的有效措施;
是提高公務員素質的重要保障;
是實現各級黨政機關廉潔、高效運行的切實需要;
10.交流的意義
有利于提高公務員能力素質;有利于實現人職匹配;
有利于防止腐敗行為發生;
有利于滿足公務員個人需求
11.回避的意義
有利于公務員健康成長和預防腐敗發生;
有利于凈化機關內部環境和保證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12.建立健全工資、福利與保險制度的意義
有利于保障公務員的基本需求;
有利于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
有利于吸納高素質人才
13.福利的作用
有利于提高公務員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
有利于增加公務員隊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有利于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府
14.保險制度的作用
為喪失勞動能力的公務員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為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的公務員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使他們盡快恢復勞動能力,保證了勞動力再生產的順利進行
使公務員親身感受到職業的優越性,并感受工作的自豪感和榮譽感
15.建立公務員辭職制度的意義
有利于暢通公務員隊伍的“出口”,形成能進能出的更新機制。
落實了個人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有利于提髙公務員的積極性
公務員辭去公職制度,使公務員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興趣重新選擇職 業,有利于其才能的充分發揮。 公務員辭去領導職務制度的建立,其意義在于兩個方面。一是有利于推動領導干部能上能下。二是有利于規范領導干部的辭職行為。 領導干部辭職制度的建立,既保障了領導干部的合法權利,又維護了機關的正常運行秩序;
既尊重領導干部的個人意愿,又強調領導干部權力背后的責任,有利于對擔任領導職務公務員的監督約束。
16.建立公務員辭退制度的意義
辭退制度體現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
辭退制度保證公務員隊伍充滿活力;
辭退制度是建立髙效廉潔政府的有效措施
17.建立公務員退休制度的意義
有利于公務員隊伍新老交替正?;?,增強公務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是憲法賦予公務員老有所養權利的真正體現;
是調節公務員領導職務、克服公務員領導職務終身制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設。
18..建立健全申訴與控告制度的意義
建立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有利于維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
建立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有利于保障機關公務員管理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原則類
1.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原則
基層傾斜原則;實績與資歷并重原則;公平公正原則
2.錄用原則
公開考試原則 ;平等競爭原則 ;嚴格考察原則;擇優錄用原則
3.考核的原則
全面考核和重點考核相結合原則??陀^公正和民主公開原則;分類考核原則;
考用結合原則。
4.職務任免與升降原則
黨管干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原則;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5.獎勵的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的原則。
6.懲戒的原則
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原則;依法懲戒原則;回避原則
7.培訓原則
聯系實際、學以致用原則;以人為本、以德為先原則;全面發展、注重能力原則;改革創新、科學管理原則
8.交流的原則
依法進行原則;人職匹配原則;組織需要優先原則
9.回避的原則
政策配套原則;依法回避原則;.內外監督原則;自我約束原則
10.制定工資制度的基本原則
按勞分配原則;正常增資原則 ;平衡比較原則 ;法律保障原則
11.確定公務員退休待遇的原則
國家保障原則;法律保障原則;退休待遇與社會發展水平相應原則;
養老金免稅原則
12.申訴原則
合法、公正、公平、及時原則;二級申訴程序原則;
申訴期間不停止人事處理的執行原則;回避原則
13.仲裁原則
合法原則;公正原則;及時處理原則。
三、程序類
1.錄用的程序
發布招考公告;資格審查;公開考試;錄用考察;錄用體檢;決定錄用
2.平時考核程序
確定考核指標;個人工作紀實;領導審核評鑒;反饋考核結果;公示考核情況;匯總考核情況
3.非領導成員定期考核的程序
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
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
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
將定期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簽署意見
4.領導成員公務員定期考核程序
考核準備;民主測評;述職;.填寫測評表;綜合分析并評定定期考核結果;
反饋;總結經驗并提出整改措施;存檔
5.委任任職程序
一是用人單位或上級提出擬任職人選;
二是對擬任職人選進行考察;
三是按照管理權限,由有關機關領導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任職;
四是對決定任職者頒發任職通知和任命書。
6.免職程序
提出免職建議(公務員所在單位或上級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擬免職人員的建議)
審核免職事由(公務員任免機關人事部門負責對免職事由進行審核)
集體討論決定(即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是否免職)
履行免職手續
7.晉升程序
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履行任職;
領導職務晉升程序還應輔之以任前公示和任職試用期兩項制度。
8.降職程序
所在單位提出降職意見;對降職事由進行審核并聽取擬降職人的意見;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按照規定辦理降職手續
9.獎勵程序
提出建議;上報審批;審核公示;批準公布
10.懲戒程序
初步調査;立案;正式調查;陳述和申辯;作出處分決定;書面告知
11.辭去公職的程序
申請;審核;審批;告知
12.辭退程序
建議;審核;審批;歸檔
13.應當退休程序
一是由任免機關對所屬 單位符合應當退休條件的公務員進行統計核查,并提前向公務員所在單位下發退體通知;
二是由公務員本人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表》,單位審核,上報任免機關批準;
三是確定公務員的退休待遇,辦理相關退休手續,頒發退休證書。
14.仲裁程序
申請與受理 ;開庭與裁決;執行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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