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政策連載到第四篇,今天我們就來說說讓無數伙伴們頭大的轉考!
其實轉考一點都不復雜,尤其是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學考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電子轉考??忌鷻n案不再通過機要寄送,而是通過國家統一平臺加密傳送,途徑已是如此便捷,那我們就更要弄清楚自考的轉考規則了。
自考轉考從區域上可以分為省內轉考和省際轉考兩大部分
省內轉考
省內轉考,簡單來理解啊,就是把兩個或多個準考證里面的成績轉入到一個準考證中,方便辦理畢業申請。
以廣東省為例,詳細了解省內轉考:
考生持有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可在省內不同市、縣(區)報考;報考不同專業,無需辦理改報專業的手續;
持有兩個以上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的考生,必須辦理合并準考證號的手續,將其中一個準考證號的各門課程合格成績轉入另一個準考證號,以后只需持后一個準考證號參加考試,申請畢業。
雖然各地轉考規則不一,但可以確定的是:
省內轉考是不需要辦理考籍轉出的,基本上考生可以直接登錄教育考試院官網申請辦理網絡轉考;
擁有兩個或多個準考證、涉及到辦理合并準考證的同學,需要準備好原準考證、目的準考證(繼續使用的準考證號)、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省際轉考
省際轉考,簡單舉個例子啊,比如在江蘇考試通過的科目,現在要把它轉到廣東來。就要先在廣東省辦理一個準考證,然后再去江蘇自考辦辦理轉出手續,到時成績就會自動轉入到廣東的準考證里面了。
為了便于大家的理解,這里我們將其細分為外省轉入和本省轉出兩種形式,以廣東省為例,詳細了解省際轉考:
什么叫做外省轉入:
所謂外省轉入,即: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合格課程成績的,應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
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的前提:
必須現在廣東省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廣東省考籍后,再從原報考省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的注意事項:
①考生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期間,不得轉入;
②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升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入;
③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入;不辦理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成績轉入;
④轉考考生轉入后,需要按照轉入地的一切自考規則參加考試,包括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的替換關系也按照轉入地考辦有關文件執行;
⑤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手續。申辦畢業,必須取得相應專業對應主考院校的實踐環節考核合格成績??忌缧枰褂棉D出省的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成績,可憑相關材料與所報考專業的主考院校聯系。
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的步驟:
①考生按照新生報名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取得轉入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
②考生辦理轉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廣東省為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辦理。
③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實我省考辦已經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打印、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并簽名確定;然后向縣(區)考辦提交登記表以及我省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注明外檔號。
④考生在我省記錄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轉出省所記錄的個人信息一致,如有變更,須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關證照。
⑤縣(區)考辦收集考生資料,驗核考生資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轉入憑證》交考生,證件原件退回考生??h(區)考辦將考生資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市考辦驗核考生資料后,通過系統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錄入考生在我省的準考證號,在復印件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分別在每年上半年3月30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將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報省考辦。
⑥省考辦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可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使用系統的畢業預測功能查詢報考專業所需要通過的課程。
什么叫做本省轉出:
所謂本省轉出,即:考生需要把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合格課程成績轉往外省的,需符合相關要求并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
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的前提:
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的注意事項:
①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規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②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辦理畢業手續, 不得轉出。
③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④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的步驟:
①考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系統記錄信息一致,如有變動,應先辦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手續。
②考生登陸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管理模塊中的轉出外省功能提交轉出申請,打印并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后,簽字確認;然后向縣(區)考辦提交該登記表以及準考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打印《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憑證》交考生,然后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④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后,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轉出外省審核表》與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一并上報省考辦。
⑤省考辦審核通過后的考生考籍檔案將按分別于每年的3月和9月寄出。每年的3月31日、9月30日后,考生可以登錄本省系統,查詢轉出情況。若轉出成功,可憑身份證及轉入地準考證到轉入省辦理有關手續。
⑥考籍檔案轉出手續辦理完結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績。
注意:
本文轉考政策均已廣東省為例;
各省政策略有不同,大家務必參考當地教育考試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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